关于转发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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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2020年度我省主要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请及时联系四川省科技厅。

通过四川省提名的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1)和《通知》的有关要求。此外,提名项目主体内容一般应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特别重大的项目除外),我省一般不受理和提名专用项目。

二、提名程序

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提名优秀项目(人选),一般情况下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人选)提名1项。

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经组织专家对推荐提名项目(人选)进行省内遴选,并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结束后,报请省政府正式提名。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单位按照《通知》和《手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在奖励对象、提名书填写内容、公示内容要求上有重大变化,具体请参考《通知》和《手册》要求。《通知》和《手册》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www.nosta.gov.cn)。

四、校内联系人及方式

科技处 谭老师:028-87720953

附件1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x949-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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