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关于组织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121

校内各单位: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及要求:

  1、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6、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9、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二、我校申报要求及步骤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在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学校科技处主页下载。《申请书》以科技处主页为准。

  2、对各学院、所,有关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开专门会议动员组织教师(特别是目前未承担国家课题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申报,认真传达申报通知精神。

  (2)组织专人介绍指导教师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对准备申报的课题进行预评审。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对各申请人的要求:

  (1)各申请人在选题、论证时,务必到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查阅《2013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历年立项课题及相关材料,尤其是国家历年的立项课题。了解申报要领,避免重复选题,盲目论证。

  (2)填表前应认真阅读《申请书》中填表说明和数据表注意事项,按《申请书》填表说明,尤其注意代码表及《申请书》第7页的说明,工整打印《申请书》,注意代码、数据和文字在申请书各部分应一致。填写活页时务必注意第4页的说明。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于2013年2月22日将《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交科技处,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计算机填表时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页面设置(可加页)。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科技处鲜乔蓥处。

  联系人:鲜乔蓥

  电话:87720086  13658076757;电子邮箱:373578110@qq.com

 

科技处

2013年1月3日

责编:

编审:

维护:西华大学·网管中心 蜀ICP备0500645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0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