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授予“四川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2016年)的决定》(川社联发〔2013〕15号),批准我校“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新建)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2016年)。这是“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继2010年被授予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后再次获此殊荣。 |
10月28日,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授予“四川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2016年)的决定》(川社联发〔2013〕15号),批准我校“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四川学术成果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新建)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4—2016年)。这是“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继2010年被授予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后再次获此殊荣。 |
责编:王蜀苏
编审:翟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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