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3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浏览次数:2013


根据《西华大学20234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一)20235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二)20235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

西华大学郫都校区办公楼312313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三、具体要求

(一)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带齐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在读证明原件或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

6.从事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或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件1(参考模板见附件2;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415日(笔试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7.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3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第1-6项,在职人员须提供第7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其他要求

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面试资格审查入围名单以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韩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

特此通知。

附件: 1.政治面貌证明(参考模板)

   2.工作经历或学生干部证明(参考模板)

   3.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西华大学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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