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彭州校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3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大学彭州校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财政厅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201504017007360(采购计划编号)批准采购,批准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分散公开采购。招标人为 西华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分散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西华大学彭州校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本次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9万元。      

   (二)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现场施工指导、验收等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主项为电力行业(送变电)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有关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427日至20154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成都市郫县红光镇西华大学校第二办公区108(详细地址)凭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持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 投标资格的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5 5 900分至1000分,地点为成都市郫县红光镇西华大学校第二办公区1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华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华大学          

    址:成都市郫县红光镇西华大学

    编:    610039           

联 系 人:    蓝老师           

    话:    87720122         

    真:    87720091         

 

 

 

                                          2015   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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