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电气信息学院副院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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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选聘岗位:电气学院分管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一人。
二、 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1、符合《西华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2、自荐、个人推荐人员,所学或所从事学科应为电气信息类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系(教研室)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
三、 选拔及考察程序
1、自荐、个人推荐。自荐和个人推荐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自荐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并填写自荐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应负责地填写推荐表并署名。
所需自荐表和推荐表请在学校网页下载。
自荐材料、自荐表和推荐表请于 2005年4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交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按照选聘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根据自荐和推荐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
4、考察。由学校组成考察组,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

附件为全文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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