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开始。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及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重点项目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有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7、申报课题须按照《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和《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8、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9、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二、我校申报要求及步骤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在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学校科技处主页下载。《申请书》和《活页》请务必以本通知附件里的“(校内版)”为准。
2、对各学院、所等有关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开专门会议动员组织教师(特别是目前未承担国家课题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申报,认真传达申报通知精神。
(2)组织专人指导教师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对准备申报的课题进行预评审。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对各申请人的要求:
(1)各申请人在选题、论证时,务必到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查阅《2016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历年立项课题及相关材料,尤其是国家历年的立项课题。了解申报要领,避免重复选题,盲目论证。
(2)填表前应认真阅读《申请书》中填表说明和数据表注意事项,按《申请书》填表说明,尤其注意代码表及《申请书》第6页下方的说明,工整打印《申请书》,注意代码、数据和文字在申请书各部分应一致。填写活页时务必注意第2页下方的说明。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因省规划办截止日期为2月24日,给老师们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请申报者于2016年2月20日将《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交科技处,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计算机填表时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页面设置(但可加页)。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到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田景仲老师处。
特别提示:建议老师们先将申报书电子版发给联系人进行形式审查,等审查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以免浪费。
联系人:田景仲 鲜乔蓥
电话:87720087 13518205518;电子邮箱:67761487@qq.com
87721312 13658076757;电子邮箱:373578110@qq.com
附件:
3、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校内版);
科技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