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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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依照各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以上专项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详见本通知附件。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2016年1月6日已开始正式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申请者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者须在2016年3月1日之前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然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并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后,于2016年3月1日前交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

三、项目选题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等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另外,连续2年(本次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联系人:田景仲      联系电话:87720087 

 

附件:

  1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4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科技处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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