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保证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权威性,请各有关单位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和条件
所推荐的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管理,并在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具有较高造诣和权威性,为人正派,客观公正,且目前仍然活跃在科技工作第一线的省内、外专家。
二、推荐程序要求
所推荐的专家本人应认真、准确、负责的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表》。
由各单位于2014年5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一份电子文档,两份纸质文档(其中一份由由学院在所在单位处签字盖章,另一份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处不填写)。科技处将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及省科技厅。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经省科学技术厅审查、认定后,纳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专家实行信誉管理。
联 系 人:谭晶星
联系电话:028―87720953
科技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