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开展第二轮省属高校科研经费专项调研检查的通知”(川教函[2015]53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加以重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查范围: 目前在研的所有科研项目(包括上级已通过鉴定、验收、结题和对方单位出具结题证明,但没完成校内结题手续的项目),重点自查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见附件2)。
2. 自查方式:各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平台内查阅目前在研的所有项目,并通过个人账户进入信息门户,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情况,根据上级部门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执行期间的各项支出逐笔进行核实和自查,在此基础上完成《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见附件)。
3.重点提示:横向项目经费报账中是否存在极不规范的问题,如存在,建议进行调整。
4. 时间:各单位于9月23日前统一提交该单位的课题负责人填写的《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见附件)纸质文档一份(含电子版),学校将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项整治报告函报教育厅。
联系人:文琪,联系电话:87720086
特此通知。
附件: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
科技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