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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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科字[2007]2号文件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7年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 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者所需的《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可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或科技处主页下载,《2007年项目指南》和《基金项目管理百问》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项目申请必须使用《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请申请者下载、安装申请书后,仔细阅读《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并参照《2007年项目指南》,严格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根据我校2006年基金申报的返回意见,及国家自然基金委提出的“源头创新”战略,申请者需着重突出项目的创新性。
  四、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面上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要求年龄未满35周岁(2007年1月1日前)。
  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的“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为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超出限项规定的申请,查出后将不再继续评审。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只具有博士学位)作为主持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没有限制。
  六、申请者请于2007年3月9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申请书交科技处,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上报。
  联系电话: 028―87720087
  联系人:陈杨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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