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创新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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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川科函高 [2005]9 号文件《关于推荐四川省创新基金评审专家》的要求,科技厅拟建立“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库 ” 。我校汽车、材料、机械、能环、生物和电气六学院具备推荐此类专家的条件,请上述六学院按下列要求征集、推荐入库候选专家。

  专家的基本条件:

1、 一个学院限报三名专家。

2、 专家对所属行业和技术领域应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企业管理、市场的状况有较深的了解,掌握国家相关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在所从事的行业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认真;能严格遵守有关项目评审的职责和纪律要求,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  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 50 岁以下。

5、  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和地方创新基金推荐单位所委托的各项工作。

6、  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报送材料的要求:

1、 每位专家填写一张“四川省创新基金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请在 www.innofund.sc.cn 下载)和“专家信息简表”(请在 www.innofund.sc.cn 下载)。(校园网下载)

2、  为便于建立全省专家网络并和国家专家网络对接,各单位按要求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参见 www.innofund.sc.cn 上相关表格格式)。

3、  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表格纸质材料一套和“专家信息汇总表”( Excel 格式)的电子文件于 2005 的 5 月 15 日前报科技处。

联系人:谭晶星 联系电话: 87720953 传真: 87720089

科技处

200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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