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八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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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科字[2005]8号

关于推荐、评选第八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科协联合发出的川科协[2005]15号文件的精神和安排,第八届四川省青年科技奖的推荐与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为不满40周岁的科技工作者(即1965年4月1日之后出生)。

二、推荐、评选标准和办法按《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条例》、《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三、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候选人材料

  1.《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且应按要求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 《青年科技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位专家中应有两位不与候选人同单位。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其他2份可为复印件)。

  3.代表性科技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著作附样书1本。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请将《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三位专家《青年科技专家推荐意见表》各1份、有关证明材料1套,按顺序装定成1�上报。

    

四、报送软盘1张,软盘里应有如下内容:《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四川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一览表》(此表须采用Excel文挡格式,无须打印)。

五、个人的所有材料按规定装订成�,用信封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有关内容复印粘贴在信封上。

六、对申报人收取评审费100元/人。

七、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05年6月24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科技合作科。

八、《四川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四川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一览表》、《青年科技专家推荐意见表》请在四川省科协网站(www.sckx.org.cn)上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处科技合作科 马昌军 87720087

二 OO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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