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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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于0606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1、校内收材料截止日期为620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后的《申请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申请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OA发送至科技处王筱莹,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并将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321办公室。。
2、表9.“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提前填入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责任单位承诺内容属实,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同意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8/0606/c219469-30040343.html

4.联系人:王筱莹电话:87720086    15008408183

科技处

201867

  

政策解读:
    就为避免重复资助,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解答如下:
    有如上类别的在研项目,只要是题目、内容不相近,可以申报。但须在单位申报汇总表中明确备注该项目负责人承担如上类别项目的具体情况。

  

附:

1. 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

2. 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1.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doc2.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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