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18年学生食堂大宗物资(订购供应商)采购项目(大米类)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西华大学国资处来源:西华大学浏览次数:1136

1.招标条件

1.1西华大学决定实施西华大学2018年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现招标择优选择年度入围供应商,欢迎有实力、讲诚信,符合要求的单位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类别

拟招商家数量

基本资质要求

备注

1

大米类

2

生产企业

提供样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所报类别的基本资格要求;

3.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与本次招商产品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3、在响应过程中,响应供应商不得向学校相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或恶意响应,一经发现,取消其响应资格。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有关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3.6.响应供货商必须能够提供对公帐户,并以本公司名义为所供货物提供税务发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91100前工作日报名,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11点30分,下午14点30-17点2个时间段报名,报名地点:西华大学第二办公区107室,联系人:陈老师

4.2文件每套()售价300.00,售后不退。通过现场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支付后学校出具收据。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服务。

4.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单位资质证照(复印件盖鲜章);

特别说明:第一次已经报名的单位如果想继续投标需要重新报名(不再收取标书费),报名后按要求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按要求的时间投标就可以。

5.投标资格的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具体投标文件应包含的资格审查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或所在市场提供的合法经营户证明(以各包资质要求为准);(2)食品类及食品相关产品类,生产企业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企业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3)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证或代理授权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7230900分至1000分,地点为第二办公区107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在西华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西华大学招投标中心

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西华大学

编:610039

人:陈老师

话:87720123

 

西华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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