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为充分利用校内有形和无形资源及优势学科平台,本着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和开发面向校内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业务,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西华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西华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了帮助立志加入教师行业的广大非师范生走上讲台,方便西华大学学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并顺利取得证书。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借助学校资源、学科平台及师资力量、学校已有培训资质和培训平台,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资质证照。
其中各包须具有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机构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从事相应项目培训的培训资质(能够提供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3、本次项目投标人需为直接单位,不接受委托代理单位。
4、具有满足常年培训所需要的管理团队和师资。
5、具有成熟的招生模式和现代化的招生手段。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团队等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中标方主体责任
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范围内,中标方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的学生招生组织、教学运行、考试组织、学生安全、渠道建设、产品布局、市场推广及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培训费收缴等运营服务工作。
2、学校主体责任
西华大学负责提供办公与培训场地并允许在特定区域进行宣传,对中标单位招生方案制定、招生宣传资料制作及其他招生工作、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过程组织、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3、费用收取
中标单位把培训费、报名费、教材及资料费的收费标准向西华大学备案,严禁收取其他费用,学生学习过程中所需教辅资料、教材的购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性购买或兜售。中标方按照国家收费政策及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培训费(不含考试费、教材及资料费),并向西华大学按年度缴纳管理费。
管理费缴纳方式为:签订合同前,首年资源占用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后,签订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一次性缴纳。
项目名称 | 年资源占用及管理费底价(万元) | 说明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 | 6 | 投标报价低于底价投标无效 |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具体约定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执行)。
五、其他要求事项
1、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力参与项目的投标,并制订投标文件和进行报价。
2、中标单位只允许实施中标项目范围的培训业务,不允许跨中标项目范围开展培训业务,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予其他单位实施。
3、中标方如中途违约,招标人不退还已交年资源占用及管理费,并履行对已招生学员的培训承诺。
六、协议及服务期
协议期为三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6日11时00 分前报名(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西华大学第二办公区303室,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123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现场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支付后学校出具收据。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服务。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3)资质证照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5、如果需要标书电子版本请携带U盘拷贝。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9日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西华大学第二办公区3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在西华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华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西华大学
邮编:610039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电话:87720123
西华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