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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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0181227日正式开始。根据全国规划办和四川省规划办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及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请见附件)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2.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5日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4.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5日之前的,或在35日前已向国家规划办提交了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了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7.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8.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说明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9.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二、学校申报要求及步骤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在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学校科技处主页下载。《申请书》和《活页》请务必以本通知附件里的“(校内版)”为准。

2、对各学院等有关单位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开专门会议动员组织教师(特别是目前未承担国家课题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申报,认真传达申报通知精神。

2)组织专人指导教师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对准备申报的课题进行预评审。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项目组成员构成(特别注意不要出现人员超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对各申请人的要求:

1)各申请人在选题、论证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到全国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历年立项课题及相关材料,尤其是国家历年的立项课题。了解申报要领,避免重复选题,盲目论证。

2)请务必使用《申请书(校内版)》,填表前应认真阅读《申请书》中填表说明和数据表注意事项,按《申请书》填表说明,尤其注意代码表及《申请书》第6页(表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下方的说明,工整打印《申请书》,注意代码、数据和文字在申请书各部分应一致。填写活页时务必注意表后的说明。《申请书》电子版、申报系统电子数据文件和《申请书》纸质版的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218日,逾期不再受理(因省规划办截止日期为220日,给老师们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请申报者于2018218日将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交科技处,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计算机填表时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页面设置(但可加页)。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OA发送到科技处王筱莹老师处。

特别提示:建议老师们先将申报书电子版发给联系人进行形式审查(特别要注意活页的课题名称不要漏填),省上初审的时候发现形式审查的遗漏问题将不再退回修改,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不能入围预评审。等审查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以免浪费。


联系人:王筱莹8772008615008408183,电子邮箱:182413647@qq.com;鲜乔蓥8772131213658076757,电子邮箱:373578110@qq.com



科技处

                                                                                         20181228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务必使用此校内版):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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