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校本部老校区道路高杆单挑钠灯改造工程原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总承包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有关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总承包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有关要求: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期间;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西华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