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原则上提名1人,注重提名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1完成人,可3人共同提名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共同提名时需明确一名主提名人,主提名人须为在川专家。
(三)提名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6.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8.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9.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软科学项目除外)。
10.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11.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2.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13.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四)提名前公示
提名的项目(人选)应进行提名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五)专家回避
提名单位或提名人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拟申报奖励的老师请登陆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jbjgl.scst.gov.cn)系统注册用户名,下载相关材料。
三、2019年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不要求成果登记。
四、提名时间要求
1.按要求提名项目至少公示7天,我校主持和参与的申报项目均需在本校公示,请于2019年5月18日前将拟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科技处谭老师。我校将集中公示。
2.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18时,逾期不予受理。
3.网络提名工作完成后,请报奖老师于5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4份(含1份原件)纸质提名材料交科技处322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1、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行政楼322室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87721312 邮箱:12548836@qq.com
2.技术服务热线
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96196
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85249950、65238332、65238305、65238323
附件下载:http://jbjgl.scst.gov.cn/
科技处
2019年4月4日